“以水定需”是我国治水理念的重大变革,坚持稳中求进、综合施策,坚持政府和市场两手发力,坚持节水优先,加快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转变,为中华民族永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。
水资源短缺是我国水供给的长期结构性问题,以总量不足和区域性短缺为其特征。中共十八大以来,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局战略高度,提出“节水优先、空间均衡、系统治理、两手发力”的治水方针。贯彻落实好新时代的治水方针,关键是将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,通过“以水定城、以水定地、以水定人、以水定产”构建与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水资源保护、供给、监管和保障体系。
以《国家节水行动方案》为抓手,实施好用水总量强度双控、农业节水、工业节水、城镇节水、节水开源、科技创新等六大重点行动。以制定好《“十四五”水安全保障规划》为载体,将“水利工程补短板、水利行业强监管”要求落到实处。以《全民节水行动计划》为牵引,动员全社会开展节水行动。以《水资源高效开发利用》等重点专项为支撑,强化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的科技创新作用。
健全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管控体系。统筹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布局和水资源条件,明确各地地表水、地下水、外调水和非常规水的可利用量和需求量。从严制定各地区、各行业用水定额。在水资源紧缺地区开展休耕试点应予以合理补贴。
各行各业量水发展,全面建设节水型社会。在制定产业准入政策和负面清单时,从严制定缺水地区或水资源过度开发地区的产业准入政策。全面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。积极推进节水认证、标识和信用评价。
“以水定需,节约用水”的有效实施依赖政府、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的共同参与;既离不开用水管理政策的不断细化完善和严格执行,更不能脱离广大人民群众的节水意识的提升与节水行为的实践。